以房养老最新骗局,家里有老人的都应该看看

2017-08-03 18:21:20     来源:房大全

现在很多骗子都将行骗的目标定为老人,因为老人的资讯比较落后,很多我们早就听过的行骗手段老人家不知道;再加上有一些老人自己手里的钱又想给子女留更多的资产,省吃俭用经常被一些蝇头小利所蒙蔽,所以越来越多的老人被骗的案件被报道。

不久前,人民日报刊发了《谁“偷”了老人的房子?》的报道,对“老年人以房养老被骗”的话题进行了关注,成为社会热点。

北京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“以房养老”骗局。这种所谓的“以房养老”的理财形式,号称完全没风险,只要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3个月,就能获得每月10%到15%的高息,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。然而数月后,不仅承诺的利息不见踪影,老人的房子也被抵押借款的“银主”凭借老人签字的公证材料以低价卖出,过户给他人。

如今,被骗的老人们有的失去了房产,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。据了解,仅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移送检察院的相关案件就有30多起。据悉,有老人位于北京知春里、价值近700万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网签。

受骗老人吴老太在家中收拾行李,房子被二次过户后,新房主要求她在三天之内搬走。

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些骗子是怎么用一些低劣的手段骗老人的呢?

根据媒体报道,其中一位受害老人的女儿张女士(化名)介绍,2016年5月,一位阿姨向母亲推荐“以房养老”的理财形式,称完全没风险,“跟我说认识一个阿姨也是50多岁,北京人,她跟我母亲平时是怎么认识的呢,就是保健,免费送你点鸡蛋、送你点油,用这种方式搞推销,可能这阿姨参与这种活动比较多,反复让我母亲去找广某听课。”

张女士的母亲随即被介绍给了广某。得知老人离异,房产能由她完全处置的情况后,广某告诉她,所谓“以房养老”,只需把房产证交给他3个月,抵押到的钱交给他理财,老人每个月都能拿到9万多元的利息。3个月期满后,本金全部退回,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。

5月19日,她与广某介绍的“银主”的中间人在北京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签署了多个文书。事后老人回忆,当时她以为是签“以房养老”的合同,中间人指着文件,让她在指定地方签字,并没有给她看文书内容。签好的文件,老人她也没有拿到。

第二天,中间人带她在北京市西城区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,随后将190万元分两笔打入她的账户,并在几分钟后转给了广某。广某则给老人手写了190万元的借条,并注明“此借款定于2016年8月20日一次性还清,用款共3个月”。

随后的3个月中,老人一共只拿到15万元左右的利息,本金也没有归还。而她听信了广某会替她向“银主”归还欠款的说辞,也一直没有向其讨要。直到2016年10月17日,张女士一家三口和母亲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。

后来张女士了解到,此前母亲去过的西直门西环广场T3楼12层,并不是什么“以房养老”的公司,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。在公证处,张女士调取了母亲公证过的文书,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书。而正是由于这份委托书,母亲的房产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。

由于老人们签署并公证了一系列正规的法律文书,他们想要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,难度很大。高利息的“以房养老”骗局为什么会得到不少老人的青睐,面对以房养老骗局,我们首先要知道到底什么是以房养老?如何预防?

如何预防以房养老骗局

以房养老”也被称为“住房反向抵押贷款”或者“倒按揭”。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,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。依据拥有资源,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,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,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,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。实现价值上的流动,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,建立起一笔长期、持续、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。

从目前北京北京又发生养老房诈骗案件来看,有一点不可忽略,那就是高昂的利息问题,即在短时间内可以获取非常优厚的一个回报。对于这种天下掉馅饼的做法一定要警惕。那么,老年人在涉及房产的问题上,要注意以下几点:

第一,在签约这些合同的时候,一定要有子女在场,特别是涉及到重大财产的变化时;

第二,涉及房子的投资、抵押、担保等等,一定不能轻信,更不能轻易签字,增强自己的风险意识;

第三,对于高额投资,一定要在有关部门询问或上网查询有关公司的信息。

律师在此特别提醒老年朋友,要谨慎进入新型的金融市场、投资市场。

涉及重大财产的东西,不要轻易去尝试,不要怀有天上能掉馅饼的侥幸心理

同时对熟人的相互介绍抱有警惕之心。老年人投资理财,要提高警惕!

一是,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,克制赚钱心切的心理。老年人应多与家人、子女协商,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,了解公司运营状况,经多方论证再谨慎做出投资理财决定。

二是,要正确分析投资理财的后果,重视签字的效力,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,充分、清晰理解条款内容,准确预判不能到期还款的法律后果,切不可草率签字。

三是,要有风险意识,特别是在决策环节,如果投资公司要求老年人用一套房屋作抵押借款投资,却不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,而是要求办理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证,那么就一定要提高警惕。

    对于这些骗子,小编气的只想骂他们,也想骂那些受害老人的子女,如果他们能经常和老人交流,早点发现老人行为的异常早点制止。这样的案件是不是就会少很多呢。